剩余电流保护器的选用
时间: 2021-09-27 02:16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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剩余电流保护器 的选用: 1. 对直接接触电击的防护。只作为基本保护措施的附加保护, 不能作为惟一的直接接触保护。此时应选用灵敏度高、动作快速的剩余电流保护器,其动作电流不
1.对直接接触电击的防护。只作为基本保护措施的附加保护, 不能作为惟一的直接接触保护。此时应选用灵敏度高、动作快速的剩余电流保护器,其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。
2.对间接接触电击的防护。应正确地与电网的系统接地形式相配合。当PEN 线穿过RCD的电流互感器时, 往返的故障电流磁场互相抵消, RCD不能动作, 因此RCD 对TN-C 系统无效, 需改成TN-S系统、TN-C-S系统或局部TT系统才可采用。对于TT系统, 应优先考虑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作为防电击的保护措施。
3.对电气火灾的防护,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要远大于触电电击保护的动作电流。引发电气火灾的低功率为60~ 100W, 要求RCD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0mA时才能可靠预防火灾。
4.选择剩选择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型式、技术参数要充分考虑系统容量、线路正常剩余电流泄流大小、应用的场所、 环境条件、系统接线及运行方式等,并强调负荷终端保护(如用户家庭内部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)的正确使用,以确保人生和家庭财产。除此之外, 低压网络单一出线时可在电原端装设保护, 多条馈线时亦可在各馈线端装保护, 集中负荷且容量较大的分支线始端装保护, 后形成二级保护或三级保护。在确定采用分级保护方式时, 要注意各级保护的动作配合问题, 要因地而宜地选择各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动作电流、动作时间、延时以及带附加保护功能。